昨天上午,山西省省长孟学农主持召开山西省省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,审议并原则通过《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(草案)》《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倒查与追究暂行办法。
会议指出,我省去年启动新一轮治理道路运输超限超载工作以来,取得了显著成效,随着运输超限超载率的大幅下降,堵车现象和交通事故明显减少,货运价格得到合理回升。为了进一步强化源头治超,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,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,制定有关货物源头治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十分必要。《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(草案)》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治超工作中的职责任务、货运源头单位的义务、运管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职责以及货运源头单位装载、计重、开票等环节工作人员的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;《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倒查与追究暂行办法 (草案)》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治超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,以及有关连带责任的追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。这两个办法的制定和出台,对于把治超工作纳入科学化、法治化、规范化轨道,建立治超长效机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。会议原则通过这两个办法规定,决定以省政府令发布实施。会议要求,各级政府,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坚持治超工作抓综治、保畅通、保安全、为人民的原则,以两个办法的实施为契机,统一思想,齐心协力,坚定不移,毫不松懈地抓治超工作,坚决制止超限超载这种破坏性、掠夺性的交通运输方式,实现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,保障交通运输的畅通有序,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。